莫披著宗教外衣行亂港之實 文:吳桐山

香港《基本法》保障宗教自由,然而,個別人士卻假借宗教之名,實則從事危害香港社會穩定和安全的活動,實在令人痛心。這些人披著宗教的外衣,卻行亂港之實,他們的行徑不僅損害了宗教界的聲譽,也破壞了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。早年的陳日君和朱耀明,在修例風波前後走在政治舞台前沿,被媒體稱為「亂港黑手」之一,近期則有人称「姜牧師」的姜嘉偉,在港台兩岸引起爭議。

姜嘉偉自稱為牧師,但受到多方質疑。首次此人身份不明,他自稱為牧師,但香港基督教寫進會最近登報澄清,指其所屬教會並非該會成員教會,而協進會亦從來沒有與姜嘉偉有任何合作或聯繫。其次是此人操守成疑,被媒體爆料指與小學生有不正當關係,毫不避嫌地與其成立的所謂「香港輔導少年軍」的成員保持一種曖昧的關係,這種失德行徑令人髮指。再次是他成立的所謂的網媒「Free HK Media」,長期散播歪曲和攻擊政府的資訊,嚴重影響了社會的和諧與穩定。

這些假借宗教之名行亂港之實的人士,往往利用宗教信仰作為掩護,從事非法或不良活動。他們的行徑不僅對宗教界造成了負面影響,更對香港社會的安全和穩定構成了威脅。因此,特區政府必須高度警覺,維護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。

宗教人士亦需遵紀守法

美國國務院的「國際宗教自由辦公室」在6月26日發表「2023年國際宗教自由報告」,無視事實、對香港妄加指責。這份報告宣稱,香港的宗教團體因參與「社會運動而遭報復」,應該是指宗教人士犯法之後受到懲處一事。然而,遵紀守法,人人有責,即使是宗教人士、神職人員也必須遵守法律,包括規管遊行示威的相關法律。例如姜嘉偉就曾在黑暴期間積極參與違法活動,更在警方報案室大肆搗亂而被判入獄。香港對這些人繩之以法,竟就成了外國勢力眼中的打壓自由,豈不荒謬。

同時,我們也要清醒地看到,這些問題的存在並非個案,而是反映出一些人在宗教問題上的模糊認識和偏差。因此,特區政府和社會各界有必要共同加強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和引導,普及宗教知識,提高公眾對宗教的認知和理解,防止個別人士利用宗教進行不良活動。

香港有了《香港國安法》和《維護國家安全條例》這一維護國安的「雙法雙機制」,但仍然有不少層面需要撥亂反正。特區政府、社會各界以及宗教界自身都需要共同努力,加強管理和引導,確保宗教活動在法律框架內進行,為香港社會的穩定和發展創造良好的環境。只有這樣,才能真正保護宗教信仰的自由和尊嚴,也才能讓宗教真正發揮其在社會建設中的積極作用。

文:吳桐山

時事評論員、學研社成員

*作者文章觀點,不代表堅料網立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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